公告日期:2021-10-26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 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
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签署日:2021 年 10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要影响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影响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获批情况
2020 年 7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617 号),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在证监许可【2020】1617 号的批文下,发行人本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3 月末的
净资产为 790.46 亿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 53.5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
为 70.61%;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809.05 亿元,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56.7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14%。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24亿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安排见发行公告。
三、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评级报告关注的主要风险包括:
1、公司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目前公司商品房及商业广场在建、拟建项目所需资金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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