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金街05: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公告
21金街05资讯
2021-09-14 19: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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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1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签署日期: 2021 年 9 月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82 号文注册公开发

行面值不超过 181 亿元(含 181 亿元) 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500 万张,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 本期债券简称为“ 21 金街 05”, 债券代码“ 149639”。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

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

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4、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

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

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

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 2021 年二季度末净资产为

3,948,592.1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

计数),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5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0.34%;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06,962.42 万元(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 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60%-3.6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 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 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

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

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3、本期债券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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