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债券代码:149103.SZ、149104.SZ、149208.SZ、149256.SZ、149363.SZ、
债券简称: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城 01、21 阳城 02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2022 年 4 月
重要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发行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或发行人向一创投行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103.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0 阳城 02”、债券代码“149104.SZ”)、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 阳城 03”、债券代码“149208.SZ”)、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阳城 04”、债券代码“149256.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 阳城 02”、债券代码“149545.SZ”)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相关事项的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相关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20 阳城 01”、品种二简称为“20阳城 02”。
4、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 149103、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49104。
5、发行总额:“20 阳城 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2 亿元,“20 阳
城 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 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20 阳城 01”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 阳城 02”为 5 年期,附第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20 阳城 01”票面年利率为 6.95%,附第 2 年末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23 日
发布的关于“20 阳城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为 6.95%。
“20 阳城 02”票面年利率为 7.3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 3 年
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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