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2018年8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18】 1258号”文核
准了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
(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准,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正式更名为“深圳
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因为涉及发行人更名、债券发行跨年度且为第二期发行,按
照公司债券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
力, 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远
致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等。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更名公告》之签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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