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9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经营
和财务状况,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
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25 亿元公司债券
(品种一),简称“17 东旭 01”,期限为 5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6.55%, 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在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 2022 年 3 月 13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本报告期内,尚未到兑付兑息日。
发行人于 2017年 3月 13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5亿元公司债券 (品
种二),简称“17 东旭 02”,期限为 5 年期,存续期票面利率为 6.80%, 采用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在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13 日。本报告期内,尚未到
兑付兑息日。
发行人下属上市公司东旭光电股份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了 10 亿元公司
债券,简称“15 东旭债”,期限为 5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6.00%。 “15 东旭债”
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首次付息。 “15 东旭债”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15
东旭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 2020 年 5 月 19 日一次兑付本金;
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 2018 年 5 月 19
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 2020 年 5 月 19 日兑付。 “15 东旭债”所募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非公开发行了 16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15
东集 EB01”,期限为 2 年期,并附换股条款,于 2016 年 6 月 19 日首次付息。“ 15
东集 EB0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 15 东集 EB01”的计息期限内,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
未行使换股权,则在 2017 年 6 月 19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
换股权,则未换股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本金在 2017 年 6 月 19 日兑付。“ 15
东集 EB01”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已全部换
股,换股价格 10.47 元/股,换股数量 152,817,538.00 股。
发行人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非公开发行了 15 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简称“15
东集 01”,期限为 2 年期,并附换股条款,于 2016 年 7 月 24 日首次付息。“ 15
东集 01”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 15 东集 01”的计息期限内,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未行
使换股权,则在 2017 年 7 月 24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换股
权,则未换股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本金在 2017 年 7 月 24 日兑付。“ 15 东集
01”所募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截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其中已换股股
数 118,189,359.00 股,换股价格 11.93 元/股,剩余均已赎回,并支付相应利息。
发行人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 20 亿元公司债券,
简称“15 东旭集”,期限为 5 年期,附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存续期前 3 年的票面利率为 6.20%。 “15 东旭集”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首次付息。“ 15 东旭集”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 15 东
旭集”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
付一起支付。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一次兑付本金;
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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