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8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泰柏瑞中证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
额合并及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泰柏瑞中证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华泰柏瑞中证 A 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A 股 ETF,基金代码:563330)实施基金份额合并,并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合并
1、权益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
2、除权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3、合并对象: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4、合并方式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 2024 年 9 月 27 日中证 A 股指数收盘点位
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
(2)合并比例=(X÷Y)÷(I×1÷1000)
其中,X 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
值,Y 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合并前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I 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中证 A 股指
数收盘点位。合并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 8 位。
2024 年 9 月 27 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资产净值为
129,045,734.16 元,该日合并前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 131,421,000.00 份,该日中证 A 股
指数收盘点位为 2,948.97。根据上述公式,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合并比例为 0.33297263。
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合并比例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合并,并进行变更登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合并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行取整,即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 1 份。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份额合并日计入基金资产。
(3)合并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权益登记日(合并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合并日基金资产净值÷合并后的基金份额总数。合并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5、合并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2024 年 10 月 14 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敬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
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合并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
基金份额合并后,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 130 万
份基金份额。
三、本基金交易、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安排
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合并,本基金于权益登记日的前一个工作日(2024 年 10 月 10 日)
至权益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期间暂停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业务。
2024 年 10 月 14 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购回业务。
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正常交易,正常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正常办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申报业务、转融通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
四、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合并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应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3、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本次折算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 130 万份。投资者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的,申购将失败;投资者按照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赎回的,赎回将失败,若投资者持有份额小于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可在二级市场卖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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