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华夏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 ETF,场内简称:汽车零件,扩位简称:汽车零部件 ETF,认购代码:562703,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
募集期由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含)调整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含),其中,投资者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调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含),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调整
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含)。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发售机构信息可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有疑问,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