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9-20 07: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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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
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ETF,场内简称:半导材料,扩位简称:半导体材料ETF,基金代码:
562590,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23年9月20
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含当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
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
模限制进行控制。

自2023年9月20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下3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
具体如下:

销售机构名称 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cmschina.com 9556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gf.com.cn 9557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www.95579.com 95579、400-888-8999

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
定执行。本基金的网下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
登录查询,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
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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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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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
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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