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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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银华中证 500 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募集已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1782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
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
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
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投资人可以通过具
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办理本
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 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本基金
的网下现金认购,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
6、 本基金自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
和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
票认购三种方式。其中,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
期为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 若未来基金管理人拟指定其他销售
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股票认购的,具体机构及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
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
调整本基金的发售时间(包括一种或多种发售方式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7、认购开户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或简称“上海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或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
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A股账户和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
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500质量成长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以下或简称“深圳A股账户”), 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应保持一致。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
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
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
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 1 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8、本基金认购费率或认购佣金比率不高于 0.80%。
9、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不超过3
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本基金达到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将采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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