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银华中证 5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500 价值
场内简称 500 价值(扩位证券简称:中证 500 价值 ETF)
基金主代码 56233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7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018,919.0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实现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 价值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建仓完成
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
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0 价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
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9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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