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基金资讯
2024-05-06 19: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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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7


海富通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5 月 7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海富通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 ETF(场内简称:汽配 ETF;扩位
基金简称

简称:汽车配件 ETF)

基金主代码 5622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海富通中证汽车零部件主题
公告依据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汽车
零部件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
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

注:本基金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

正常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数额限制

1.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2.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和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请参见申购赎回清单或相关公告。

3.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具体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或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与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1. 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公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减、变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开通本基金的场外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规则执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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