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11-13 08: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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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13

华宝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5 日证监许可【2023】2081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6、 本基金自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
的发售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
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4 日。基金的募集期限
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普中国 A股红利机会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或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同时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8、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
数倍。投资者应以 A 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9、 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或
股票,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0、 投资者应提前了解发售代理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及时查询网下股票认购申请的确
认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风险。

11、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标普中国 A 股红利机会交易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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