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9-01 07: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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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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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宝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23】 1942 号文注册,进行
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 本基金的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
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
进行认购。
6、 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
发售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
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
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信息技
术应用创新产业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
下股票认购或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
使用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同时开立上海证
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2
8、 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以下简称“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
模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募集结束后,若本基金募集期内的现金认购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超过 30 亿份(折
合为金额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将对募集期内的现金认购有效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确认”
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
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和结果。
现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募集期有效现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30 亿份/(募集期内有效网上现金认购份额+募集
期内有效网下现金认购份额)。
现金认购的投资者有效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现金认购
份额*募集期有效现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按照募集期有效现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募集
期每笔现金认购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现金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
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的现金认购有效认购份额(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
微高于或低于 30 亿份。最终投资者有效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最终现金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9、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 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
额不设上限, 但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
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
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但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以及本基金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
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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