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招商沪深 300ESG 基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0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招商沪深 300ESG 基准 ETF
场内简称 沪深 ESG(扩位证券简称:沪深 300ESGETF)
基金主代码 561900
交易代码 5619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7 月 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4,334,374.00 份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投资目标 化。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以内。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券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券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
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时,基金
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券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
投资策略 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
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
制;(2)标的指数成份券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
数的成份券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券进行配股或
增发;(5)标的指数成份券派发现金股息;(6)标的指
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7)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
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
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
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其他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
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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