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4
关于博时中证 1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广发
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
2023 年 11 月 14 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博时中证 1000 增强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博时中证 1000 增强 ETF,场内简称:1000 指增,扩位简称:1000 增强 ETF,交易代码:561780)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机构名称 客服电话 网址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http://www.gf.com.cn/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了解
有关情况。
二、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博时中证 1000 增强 ETF 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