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18
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ETF
场内基金简称 红利国企(扩位证券简称:国企红利ETF)
基金主代码 5610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9月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中
公告依据 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中证国有企业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9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9月21日
注: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基金管理人接受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其他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登记机构的业
务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
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本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本基金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不违背业务规则的
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和调整。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调整为500,000份,请投资人留意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
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
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
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 申购和赎回费用
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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