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3
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20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新华中证红利低波动
基金简称 ETF(场内简称:红利 基金代码 560890
DB)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基金托管人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09-02 上市交易所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4-09-20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4-09-02
基金经理 邓岳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01
其他 扩位简称:红利低波 ETF 新华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
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
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
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投资范围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原则及投资比例
按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资产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因法
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情形除外。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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