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9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1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 ETF
基金主代码 5607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5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
套法规、《广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
发中证国新央企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 年 11 月 2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0.9514
截 止 收 益 分 位:元)
配 基 准 日 的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42,832,163.62
相关指标
(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的第 1 次分红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央红利 50”,扩位证券简称为“央企红利
50ETF”。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
率达到 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和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参见《广发中证国新央企
股东回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
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
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1 日
除息日 2023 年 12 月 4 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3 年 12 月 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分红款,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
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 2023 年 12 月 6 日将已在证券公司
处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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