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0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ETF(场内简称:云 50ETF,扩位简称:
云 50ETF)
基金主代码 560660
(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中证云计算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新华中
证云计算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
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
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设定当日申购份额上限或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其他与申购和赎回相关的事项
4.1 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直销可以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2 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与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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