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中证云计算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资讯
2021-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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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07

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1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5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8
三、投资者开户 ......11
四、网上现金认购程序......12
五、网下现金认购程序......13
六、清算与交割 ......15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16
八、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17

【重要提示】

1、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 已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1】1443 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场内简称: 云 50ETF;基金认购代码:560663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认购价格为 1.00元。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5、本基金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
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遵循发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障碍。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投资者在认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9、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中证云计算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投资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通话费用)。

12、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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