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4
广发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四年六月【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2〕 135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
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
险、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票期货、资产支持证券等)的特有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
务的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
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成份
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
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确保具
备相关专业知识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
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
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基
金合同》,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主要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财务数据、净
值表现、其他应披露事项等信息进行修订,更新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