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7
汇添富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汇添富中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30 号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
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其中,
网下现金发售的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网上现金发售的
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
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5、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符合要求的网下现金发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
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已有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
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 A 股账户和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 A 股账户。
8、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或认购佣金最高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0%,详情参见下文。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
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者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
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回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募集规模设置上限,具体募集上限、规模控制方案及其他募集安排的调整,详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若本基金设置募集规模上限,除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另有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将不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12、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
13、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7 日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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