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 ETF
场内简称 国新红利(扩位简称:港股央企红利 50ETF)
基金主代码 5209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510,470,522.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
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的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
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
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
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者因法律法规限制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负责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
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性变更和调整,
力争降低跟踪误差。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的净值增长率
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港股通交易
机制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
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新港股通央企红利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
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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