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4 日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QDII)
基金简称 恒生新药
基金主代码 5205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12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公告依据 《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泰柏瑞恒生创新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7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27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共同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但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若本基金的开放日发生变更,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进行列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港股交易规则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如交易所推出新的申购赎回模式时,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也可包括组合证券;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的规定;
5、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增加其他币种的申购、赎回,其他币种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则届时将另行公告;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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