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4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24 日 17:00 止,计票日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2024 年 3 月 26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
日,本基金从 2024 年 3 月 27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 2024 年3 月 27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于 2024 年 4 月30 日发布《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7 日,清算资金发放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 0.85194 元。
本基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其现金红利发放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请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及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券商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规定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28-999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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