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泰证券为一级交易商代理机构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3-04-07 09:09:1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07

关于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中泰证券为一级交易商代理机构的公告

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泰证券”)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3 年 4 月 10 日起增加中泰证券为本公司旗
下浦银安盛中证沪港深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776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一级交易商或按上述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程序以上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机构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专线: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