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关于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 沪港深300ETF
基金主代码 5173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2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寿安保中证沪港深
公告依据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寿安保
中证沪港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3年10月9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3年10月9日
因香港天气原因,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利
暂停申购、赎回的原因说明
益。
注:若香港联合交易所2023年10月10日恢复正常交易,同日起将恢复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公司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若继续暂停交易,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
(1)投资者在2023年10月9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 3 ) 如 有 疑 问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客 户 服 务 热 线 : 4009-258-258 , 或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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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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