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6
华宝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3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中证沪港深 500ETF(场内简称:沪港深 ET)
基金主代码 51706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3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华宝中证
公告依据 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
宝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1】21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21 年 2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年 3 月 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10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2,766,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199.00
有效认购份额 222,766,000.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199.00
合计 222,767,199.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是
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 年 3 月 5 日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021-38924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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