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9
银华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沪港深
场内简称 沪港深(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 500ETF)
基金主代码 5170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2 月 4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7,793,000.0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
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
临退市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做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通过成份股替
代等方式对相关指数成份股进行调整。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
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
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
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
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沪港深 500 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
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
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和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
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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