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2
银华中证沪港深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12-13
送出日期:2024-01-12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沪港深 基金代码 517000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02-04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03-05
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宜璇 2021-02-04 2013-08-01
王帅 2021-02-04 2012-07-01
其他 本基金场内简称:沪港深,扩位简称:沪港深 500ETF。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后,当发生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应当终止上市的情
形以及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时,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
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
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
小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
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
股票)、债券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
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
资的债券等)、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现金、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股票期
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
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
基金投资目标。
建仓期结束后,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