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4
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4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4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光伏 50
场内简称 光伏 50(扩位证券简称:光伏 50ETF)
基金主代码 51688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 月 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5,944,061.00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建仓完成
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
外。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光
伏产业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货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30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5,162,756.66
2.本期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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