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8
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20年11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安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1号)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1年2月3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①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②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30位。
(2)选样方法
①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20% 的证券;
②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涉及锂电池、充电桩、新能源整车等业务的上市公司证券纳入新能源汽车主题;
③将②中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前80的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 证券价格 × 调整股本数 × 权重因子)。调整股本数
的计算方法、除数修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5% 。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人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购赎回所涉及申购、赎回对价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相关信息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8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9月30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
一、绪言...... 3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10
四、基金托管人...... 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24
六、基金的募集...... 2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27
八、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28
九、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29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1
十一、基金的投资...... 45
十二、基金的业绩...... 56
十三、基金的财产...... 57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58
十五、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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