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
基金资讯
2024-01-18 16: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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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9

华宝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消费龙头 ETF

场内简称 消费龙头 ETF

基金主代码 51613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1,890,011.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
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
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
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
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
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消费龙头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具有
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3 年 10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270,768.88

2.本期利润 -4,924,582.4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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