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5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十月
目录
重要提示...... - 1 -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 8 -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13 -
第三部分 投资者的开户...... - 14 -
第四部分 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 15 -
第五部分 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 16 -
第六部分 清算与交割...... - 19 -
第七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 20 -
第八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1 -
重要提示
1、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454 号文注册。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永赢基金”),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投资者可以
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
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网上现金
认购的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
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
7、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发售代理机构请见“第八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之“三、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8、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9、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 0.8%。
10、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结束后,认购累计有效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10 亿份(折合为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10 亿份/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认购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将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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