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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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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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3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权益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8 日,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5 月 9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9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23 年 6 月
12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全程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林奇、公证人员孙立和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7,502,107.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2,174,679.00 份的 61.6206%,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7,502,107.00 份,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7,502,107.00 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数为 0 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 100%,已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5,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35,0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永赢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定申请本基金终止上
市交易,履行本基金的终止上市程序。本基金已于计票日即 2023 年 6 月 12 日当
日开市起停牌,不再复牌直至终止上市。本基金申购业务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
暂停,赎回业务已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暂停,均不再恢复。本基金将于决议生效

公告之日(即 2023 年 6 月 13 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
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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