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资讯
2020-09-30 09: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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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9-30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夏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监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19]2813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根据 2017 年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浙江国资创新发展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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