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8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2-05-09 09:14:20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5-09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
定自 2022 年 5 月 9 日起增加中信证券为中银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5611”,基金简称:“中银 800”,基金扩位简称:“中银中证 800ETF”)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可以通过申赎代理券商办理“中银 800”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新增申赎代理券商

代销机构 网站 客服电话

中信证券 www.cs.ecitic.com 95548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信证券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中信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中证 8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银中证 8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