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7
关于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山证红利
基金扩位简称:山证红利 ETF
基金代码:51557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30、35 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月13日,本基金已连续3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 、 投 资 人 可 以 登 录 本 公 司 公 募 基 金 业 务 网 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或 拨 打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95573),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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