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华安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3 年第 3 季度报告
2023 年 9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复核了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沪深 300ETF
场内简称 HS300(扩位简称:沪深 300ETF 指数基金)
基金主代码 515390
交易代码 51539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8,683,016.00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
好的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当指数编制方法
投资策略 变更、成份股发生变更、成份股权重由于自由流通量调整
而发生变化、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配股及增发、股票长
期停牌、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
投资组合进行优化,尽量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
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
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
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
风险收益特征
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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