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基金资讯
2024-11-05 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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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6

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
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规定媒
介发布了《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港股通消费 ETF”或“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港股通消费 ETF 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38 号)同意。现将港股通消费 ETF 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港股通消费 ETF

基金代码 513960

场内简称 港股消费

扩位简称 港股通消费 ETF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03 月 03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 2022 年 03 月 18 日

终止上市日 2024 年 11 月 8 日

二、 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日终,本基金已经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对本基金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2024 年 9 月 9 日为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中证港股通
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于 2024年 10 月22 日发布了《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博时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发放清算资金。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
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日为 2024年 11 月 8 日。

三、 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本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退出登记等业务。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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