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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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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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关于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为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华泰
证券销售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创新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3783,证券代码:513780,证券简称:港股新药,扩位证券简称:港股创新药50ETF)。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华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销机构情况

销售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3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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