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福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基金资讯
2024-05-05 15:34:3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0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华福证券为旗下部分 ETF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5 月 6 日

起,新增华福证券为以下 ETF 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 ETF 的申购、赎回等业

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513750 广发中证港股通非银行金融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港股非银 港股非银 ETF
证券投资基金

2 560220 广发中证 2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 基金 中证 2000ETF
广发

3 560260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医疗 50 医疗 ETF 龙头

4 560280 广发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 ETF
基金

5 560780 广发中证半导体材料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半导设备 芯片设备 ETF
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

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