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4
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6 月 15 日证监许可【2018】993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汇率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主要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全现金替代模式,即基金管理人代买代卖的运作模式,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未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采用港股通股票申购赎回模式,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和/或其他对价。
投资人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清算交收完成后方可卖出和赎回。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即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本次系基金经理变更而对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
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 26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2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5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5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6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67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1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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