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二号)
基金资讯
2023-10-23 09:04: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0-23

国泰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 34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5
第十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0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0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9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1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3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4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 ...... 82
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1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93
第二十二部分 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110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9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0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131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 132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5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1】1606
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1 月 19 日。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科技指数。

(1)样本空间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样本。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的证券,剔除过去一年日均成交金额不足 1000 万港元的证券;

2)在剩余证券中,选取通信、互联网、医疗器械、生物科技、电子、半导体、新能源等行业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科技主题空间;

3)在科技主题空间中,剔除过去两年营业收入增速连续为负以及过去两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 3%的证券,对各中证二级行业中市值排名前三的证券豁免上述要求;

4)在剩余证券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靠前的 5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不足 50 只时,全部纳入。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
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置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