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0
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资金发放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新
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并于2022年12月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的《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2年12月7日
起进入清算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12月
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基金管理人已完成
向中国证监会报会备案,并于2023年1月9日发布了《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本基金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基金现金红利发放方式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清算资金发放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1月12日,清算
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1月18日(具体到账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同时,为维护本基金持有
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上述清算资金发放方式过程中产生的尾差金额,本次
每份基金份额可获分配清算资金为人民币1.54370元。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
办理本基金的终止上市、基金份额的退出登记等业务。
投资者可以登录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
热线400-819-88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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