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讯
2024-10-22 19:05: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0-23

广发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二〇二四年十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由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修订基金合同更名而来。
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8】2019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指数修订公告,标的指数名称由“中证 100 指数”更名为
“中证 A100 指数”。据此,“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名称将调整为“广发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并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

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起,《广发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并取代原《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广发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中证 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 A100 指数。

(1)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于样本空间内符合可投资性筛选条件的证券,剔除中证 ESG 评价结果在 C 及以下的
上市公司证券;

2)选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 样本空间内总市值排名前 300;

- 属于沪股通或深股通证券范围;

3)在待选样本中,优先选取中证二级行业自由流通市值最大且总市值位于样本空间前100
名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4)在剩余待选样本中,从各中证一级行业按照自由流通市值选取一定数量证券,使样本数量达到 100 只,且各一级行业自由流通市值分布与样本空间尽可能一致。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sindex.com.cn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集合申购业务的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 A100 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有基差风险及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特有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