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2-08
关于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8 日,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6 日 17:00 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信建投中证北京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计票人在监督员的现场监督及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截止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1 月 8 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23,531,953.00 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为 14,086,566.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9.8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4,086,566.0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2
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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