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12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7月5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7月5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7、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
票认购。
8、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发售机构详见以下“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部分,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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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