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富时中国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7月24日更新)
基金资讯
2024-07-23 19: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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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4

嘉实富时中国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年07月24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嘉实富时中国 A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7 号)注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7 月 3 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富时中国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富时中国 A5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符合北向中国互联互通机制买卖清单的富时中国 A 股自由流通全盘指数的成分股,须符合相关规则要求,才具备纳入富时中国 A50 指数的资格。

(2)选样方法

在过去一年内(截至并包括审核截止日期)未在 60 个或 60 个以上交易日交易的现有成
分股或非成分股将不具备被纳入指数的资格。定期/特殊市场假日以及非计划市场关闭不计入总数;另外,将不予考虑证券没有交易的原因。如果一只股票上市交易时间不满一年,该 60 日的期限将根据其上市后的可供交易日数按比例计算。请注意:

·所有标准交易日将纳入计算范围(周五和周日视情况而定)。

· 计算中将不包括特殊的非标准交易日(例如,不考虑特殊的周六交易)。

· 如果需要按比例计算,将以上一年至审核截止日期(包括审核截止日期)的基础市场可交易日数作为计算基础。

· 证券由于本项筛选而被从指数中删除后,将仅在被删除后 12 个月才重新被考虑是
否纳入。就指数纳入资格而言,该证券将被视同新发行股。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ftserussell.cn/indices_china_a50_index.html。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年 6 月 12
日,有关财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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