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4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德邦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
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50ETF,基
金代码:513980)、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
红利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100ETF,基金代码:515100)、景顺长城中证科技传媒通信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TMTETF,扩位证券简称:TMTETF,基金代码:
512220)、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
MSCI;扩位证券简称:景顺MSCIA股ETF,基金代码:512280)、景顺长城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恒生消费 ;扩 位简称:恒生消费 ETF,证 券代码:
513970)(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2023年8月14日起,新增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邦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1、销售机构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号外滩金融中心S2栋22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张琳
电话:1511250003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s://www.tebon.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https://www.tebon.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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